甘肅人力資源外包機構,蘭州五險一金服務平臺,蘭州社保代交
社會保險具有其強制性的特點,為員工購買社保是企業的法定義務,企業采取任何手段逃避這個義務都必將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
1、企業通過勞動合同來約定不為員工購買社保
根據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法律規定,社會保險是強制保險,依法繳納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因此,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此項條款是無效的。
2、不為臨時工繳納社會保險
只要不是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就必須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3、試用期不繳納社保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也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
企業不買社保的風險如下:
1、經濟賠償金
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要求經濟補償。
2、處罰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為員工繳納社保是企業的一個法定義務,但有企業公司對這一塊認識不是很深刻,有些為了減少企業運營成本支出,或者員工自己不愿購買社保,就采用私下與員工簽訂所謂的“自愿不辦理社會保險”的協議,希望可以規避處罰,也有員工為了眼前利益,主動配合企業。其實這種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存在很大的用工隱患不說,企業有可能面臨處罰。對這一點社保局是有明確規定的,無論員工自愿還是“被自愿”,均屬無效協議,該協議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協議。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不能通過與員工的一個私下協議來豁免企業的法律責任,凡是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協議都是無效的。
其實企業節約用工成本的方法還是有很多的,未必需要鋌而走險,首先不管員工愿意不愿意,需要上社保是必須的。但是很多城市的社保費居高不下,對于一些企業效益一般,而員工又很多的單位來說確實存在不小的壓力,其實可以通過專業的人力資源公司提供解決方案來解決這一難題,以深圳為例子,很多企業紛紛選擇在深圳參保。
通過駿伯人事外包的優勢:
1、規避風險:各地政策不一且頻繁更新,借助駿伯人力全國化平臺能及時同步政策,確保操作合法合規,避免后續風險;
2、降低成本:無需雇傭專職社保管理人員,減少薪資、培訓、福利等支出;
3、提升員工滿意度:員工享受當地福利,實現各地分支機構的本土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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駿伯人力集團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一家全國連鎖、集團化運營的大型人力資源機構。憑借規范守法、誠信經營、合法納稅的服務質量,榮獲“全國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范機構”稱號,并入選“國家5A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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