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認識加強出境竹木草制品檢驗檢疫工作的重要性。由于我國出境竹木草制品種類繁多,加工工藝千差萬別,生產企業硬件設施、管理水平參差不齊,近年來出境竹木草制品多次因發現活蟲和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等問題而被輸入國家或地區通報,甚至采取暫停進口等措施,給相關產業造成嚴重損失。各局要高度重視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檢驗檢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檢驗檢疫質量。草制品辦理出口商檢通關單號
一、提高認識,狠抓源頭,全面實施出境竹木草制品生產企業注冊登記
(二)要督促企業進一步完善以有害生物、有毒有害物質控制和溯源管理等為核心的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儲運和出口等全過程安全質量把關與控制。
(三)全面實施出境竹木草制品生產企業注冊登記。各檢驗檢疫機構要按照《出境竹木草制品生產企業注冊登記管理實施細則》(附件一)的要求,對出境竹木草制品生產企業全面實施注冊登記考核,考核合格的頒發注冊登記證書,并將名單上報總局備案。自2008年4月1日起,出境竹木草制品應來自注冊登記企業,并堅持產地檢驗檢疫、口岸查驗的原則,不接受異地報檢。 草制品辦理出口商檢電子底賬數據號
為避免引起出口貿易的劇烈波動,對原來有出口貿易業務,考核過程中發現不構成安全隱患的一般不合格項的,可予以注冊登記,同時書面指出不足之處和要求整改的事項,到2008年底年審時按照規定進行審查。對部分出口企業數量較大的地區,如在4月1日之前完成注冊登記工作確有困難的,經總局動植司同意,過去有出口業務但尚未完成注冊登記的企業允許繼續出口,但7月1日以后所有出境竹木草制品必須來自注冊登記企業。
二、 加強管理,嚴密監控,不斷提高出境竹木草制品檢驗檢疫把關效能
(一)加強對出境竹木草制品企業的防疫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監督管理。對出境竹木草制品生產加工工藝進行評估,確保生產、加工、存放等環節符合檢疫防疫要求。
(二)各局應監督企業加強對出口竹木草制品原輔料有毒有害物質等安全衛生項目(主要監控項目可參照附件二)的監控力度。對企業使用的人造板、油漆、膠粘劑、防腐劑、染色劑等原輔料應要求必須經有資質的實驗室檢測,檢測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三)加強產品出口時的抽查檢測。根據企業生產批次、原料使用情況合理確定抽檢比例,對出口抽檢會對成品造成破壞的產品,可根據具體情況,在能真實反映成品狀況的條件下,對其使用的原輔料進行檢測驗證。
三、 繼續完善出境竹木草制品分類管理評價體系
(一)繼續按照《出境竹木草制品檢疫管理辦法》(總局令第45號)的要求,開展出境竹木草制品的分類管理工作。并將企業使用的原輔料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能力納入分類管理的考核內容。
(二)加強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繼續推行出口免驗管理。鼓勵企業誠實守信,合法經營,把企業誠信與分類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并在動態管理中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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